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

包裝的定義

美國對包裝的定義:「為便於貨物之運輸、流通、儲存與販賣而實施之準備工作」。日本對包裝的定義:「便於物品之輸送及保管,並維護商品之價值、保護其狀態,而以適當之材料或容器對物品所施之技術及其實施後之狀態」。而台灣對包裝的定義:「物品在運輸、倉儲交易或使用時,為保護其價值及原狀而施以適當材料、容器等技術,或經實施完成之狀態」。不論各國如何定義包裝,彙整包裝功能定義如下:


  • 包裝功能(一):保護商品功能



  • 包裝功能(二):方便使用
    包裝設計應圍繞著最終消費者這個核心,使他們實現商品的使用價值。保持完好的商品不能使用、使用不便或功能不能充分發揮,都是包裝設計的失敗。

  • 包裝功能(三) :行銷策略、提高商品價值
    好的包裝不但具備保護產品的功能,對體積、造型、說明與使用、視覺構圖等設計要能吸引目標族群,強化品牌形象、提升商品銷售。

    而包裝設計的主要意義,是為滿足以上三點包裝功能的規劃手段。

沒有留言: